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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知道有沒有朋友看過手塚治蟲的一部短篇漫畫,「陌生人(赤の他人)」,內容是描述主角有一天突然發現父母的對話異常,朋友與環境都突然失去熟悉感,最後他發現原來這一切都是戲劇,主角活在被別人「觀賞」、被品頭論足的一個不知情的演員。
如何?劇情像不像電影「楚門的世界」?不過差別在手塚治蟲的「陌生人」是在1970(昭和45年)出版,而金凱瑞的「楚門的世界」是1995年發行的。「楚門的世界」是否有抄襲手塚治蟲的創意不得而知,但是我們都知道「楚門的世界」知名度更高,創造了更高的獲利。在商業上的價值比較高。

巧合的是,最近我自己身上也發生了類似的事件。

五個多月前我有了一個想法,叫做自遊i7to2008-07-16申請),並且申請網域名稱並開始著手網站內容。
上週一個業務往來的朋友MSN跟我說,他的一個"客戶"做了名稱類似的的一個網站,叫做「愛七ㄊㄠˊ網站」2008-07-25申請),並把網址傳給我,看完整個傻眼。他的概念跟我的「自遊i7to」有很多雷同的部份,要命的是連網域名稱都跟i7to接近。後來仔細研究該網站,發現兩個網站雖然大致雷同,但是表現方式還是差異頗大,我的核心價值該網站並沒有"雷同"到,還算欣慰。

我的看法是....這年頭,抄襲idea容易,重點是如何獲利才是最重要的

謹節錄「數位之牆」這篇「寫給我親愛的台灣網際網路同業們(四)

由於創新稀少加上網際網路產業的低進入門檻(但是成就門檻高),創新想法被大量快速抄襲乃是不可避免。簡言之,創意不值錢,能執行創意最終把市場做大才是關鍵。大陸的社交網絡及視頻分享網站幾年前模仿MySpace 及YouTube 者眾,市場競爭幾年下來沒剩幾家。

不斷優化網站的使用者體驗,接下去針對目標使用者進行有效的低成本推廣,收集用戶的回饋再用以修改網站,再推廣。。。聽起來是理所當然的經營循環,三年執行下來就決定成敗。至於那個創意當年是誰提出來的,其實已經不重要了。

在這個過程中,網站推廣的創意有時候重要性會超過網站本身的創意。同樣做視頻網站,最後勝出者是能以最快及最低成本的創意推廣方法取得用戶者。這一點牽涉到在本地的營運經驗,對於你即將來大陸設立的公司而言,意味著能否尋找到優秀的網站運營總監。

我要的獲利,並不是大剌剌的一種商業行為或廣告,我要的獲利是對使用者,使用者利用我的服務創造更多價值,這才是我的獲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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