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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台南,想買資訊產品一般都去北門路吧.不過對我們開車族來說停車真的不方便.

 

前年,公司附近開了一家"燦X3C" ,也因為貼心的提供了免費停車服務,雖然價錢比較貴,產品可選擇性低,但是~~方便停車嘛.也因此公司電腦及資訊產品都改到那裏採購.

 

上周六為了雙顯示輸出需要買張AGP介面的顯示卡,看上一張1500多元的顯卡,買回公司後打開一看,沒有"DVI轉接頭",打電話過去問服務人員,說低價卡不一定附送這個玩意兒.(那我以前買的都是高價卡囉)不過,對方表示7天內可以拿發票回去退換.

 

於是到了周一上班,拿去燦X,準備多加一點錢買有附贈"DVI轉接頭"的"高價卡"..

 

***********火大的分界線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

禮貌的詢問了維修人員,維修人員冷冷的說要找服務人員..當初賣我顯卡的那個服務人員正忙著服務其他客人.就這樣我等了10幾分鐘...(火氣+20)

 

然後我又禮貌的問了另一位服務人員A先生,A先生叫維修部門派一個人來.

 

來了一個年輕小夥子,一副看上去沒睡飽的樣子.應該是工讀生吧,真可憐(火氣-20).

 

跟他描述了一下狀況,年輕小夥子顯然聽不懂甚麼是"DVI轉接頭",不過他聽懂了我要換貨..

 

小夥子: 這種卡就是這樣子.(甚麼樣子?)

 

我: 那我可以換更高階一點的卡嗎?

 

小夥子: 不行.你已經用了三天.(火氣+20)

 

我: 不是七天內可以換貨嗎?而且我周六就從電腦上拆下來.今天一上班我就拿來了.

 

小夥子拿著卡跑去請示維修部的員工.....然後跑回來.

 

小夥子: 不能換.

 

我: 這是公司要用的,況且上周六我就跟你們反映了,你們也說可以換..(火氣+50)

 

小夥子: 反正就是不能換.

 

我: 那你們主管在嗎?我想跟他反映這個問題.

 

小夥子: 主管不在,你跟誰說都一樣.

 

我: 你的姓名?我要投訴你的服務態度.

 

小夥子: 我為甚麼要告訴你...

 

我(暴怒+火氣+100): 請你們現場或代理主管出來.

 

小夥子: 他在地下室....(睡覺嗎?)

 

我: 我不管,請你們主管出來.

 

這時候氣氛很火爆,看來今天我好好先生的形象要破功了

 

就在我準備破口大罵時..........

 

旁邊遠遠的飄來一句:給他換啦...我望過去,是那個維修人員.....

 

後來在樓下結帳時,我望見貼在牆上的"燦X3C"員工守則,..."服務第一 會員至上"

 

我笑了,我想以後我絕不會再來"燦X3C"消費了,不管是公司還是個人的,(事業體系的資訊產品,以後也不會考慮"燦X3C"的產品).

 

不管是教育訓練還是服務態度,"燦X3C"都遠遠不及格.

 

網友說的對,要買家電去"燦X3C"還可以,買資訊產品,還是算了吧~

 

 

附錄:根據消保法規定 http://www.car.org.tw/law/801.htm

郵購或訪問買賣之消費者,對所收受之商品不願買受時,得於收受商品後七日內,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企業經營者解除買賣契約,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價款。郵購或訪問買賣違反前項規定所為之約定無效。契約經解除者,企業經營者與消費者間關於回復原狀之約定,對於消費者較民法第二百五十九條之規定不利者,無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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